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吗?
  
  有,《公司法》第一百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一共有13项职责: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债券发行面临的风险种类
  
  1、利率风险。
  
  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
  
  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
  
  也能说发行公司债券之前是要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商议的,毕竟公司的债券在发行以后,会面临各种各样的不可预知的风险。债券发行前要递交到国家证券监管委员会进行审核的,其中股东大会决议书肯定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发行债券属于公司的重大事宜,所有的重大事宜都要经股东会表决以后再做决定。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去法院诉讼就一定了解诉讼时效。那当事人应......

·怎么申请养殖贷款?养殖贷款有哪些申请条件?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2.贷款额度:最高授信额度基本无限制。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3年(含);4.贷款利......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一、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离婚的财产和债务由双方自主的协议来进行一个处理,比如说其中一方拥有所有的财产,另外一方承担所有的共同债务都是可以的,只要都同意就可以,否则的话到法院来进行判......

·公司可否给个人担保债务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

·有前科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前科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债不还被起诉和有前科没关系,请求法律支援。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一、代位权的定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

·欠款立案金额是多少
      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局不会立案。去法院调解或起诉,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