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应如何分割等等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应确定还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登记,若可,则实践中往往将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走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由法院予以分割。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得到一套房是属于婚前一方的房产,然而在婚后因为拆迁的缘故,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取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而且还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的差价的。在这种情况下,获得这个安置房是属于个人房产的置换,因此本应该属于谁的产权就是谁的产权。也就是此类拆迁安置房在婚后中是不参与财产的分割的,原本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这个拆迁补偿到底需不需要分割,得看是否是原价补偿。如果一比一原价补偿那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超出了补偿的面积,是需要共同购买的,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二、单位福利分房离婚怎么分割?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基础上由双方竞价取得。这是考虑到,购买单位福利分房与购买商品房之间价格差距甚大,如果离婚时一方取得房屋,仅仅给另一方当初购买福利分房一半价格的补偿,显然是不公平的。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格为基础来处理房屋问题,可能相对公平一些。审判实践证明,在双方都想要房的情况下,通过竞价方式解决此类纠纷的效果比较好。综上所述,有时候因为征地拆迁,居民可以得到开发商给的还建房,这属于产权置换方式。夫妻因为种种矛盾闹离婚的,在分割家庭财产的时候,应该重点解决好房产分割问题。如果还建房补偿是针对夫妻婚前个人房产的,则不参与分割。而夫妻共同房屋被拆迁的,双方理应协商对还建房进行分割。
  
  
  

·租房的时候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要是双方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
      租房的时候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要是双方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协商一致解决,很多人都会选择提起诉讼,把另一方告上法庭,那你知道如果被人告上法庭作为被告的答辩状该如何写吗?我们在下文为......

·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如果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银行肯定不会贷款给你的。原因很简单,你办理的是房产抵押贷款,银行要核实你对房产的权真实性,必不可少的资料就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意味着你只有房子的居住权而没......

·父母的房产如何录音立遗嘱?
      父母的房产如何录音立遗嘱?父母的房产通过录音遗嘱是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会牵扯出许多的问题,例如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其中涉及经济的问题最难处理,也是双方仅凭协商最难解决的问题。账户资产分割起来还相对容易,而房产则是双方据理力争,谁也......

·湖南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的规定?
      湖南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的规定有哪些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

·一般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
      一般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1、产权不明的房子不能买买到产权不明的房子面临的将是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买房之前必须要将自己房屋的产权弄清楚。2、被转让的项目别碰俗话说“爹不爱,娘不疼......

·南京住宅房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是如何划分的?
      1、当前南京市普通住宅房与非普通住宅房划分标准是以面积和容积率来界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为普通住宅,反之是高档住宅。2、面积在144㎡以下......

·在依法执行了失信人员的房子之后,法院方面需要尽快的对房子作出
      在依法执行了失信人员的房子之后,法院方面需要尽快的对房子作出处理,就获得的价款来还给债权人,减少债权人遭受的损失。现实中,法院一般是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处理房子的,那此时法院拍卖房子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