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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条款未写合同就是无效的吗


  一、合同生效条款未写合同就是无效的吗?
  
  
  合同生效条款未写也不代表合同就是无效的,《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四、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综上所述,合同生效的时间其实并不是必备条款之一,即便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合同当中约定生效的时间,但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法定的。可以导致合同无效的,反而是合同当中的有些约定,可能跟国家法律制度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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