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劳动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一、劳动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第一,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1、劳动合同上只有当事人签字或者只有当事人盖章的情形。
  
  一般认为,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要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就表明其对劳动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认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达成合意,只要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有效。
  
  2、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情形。
  
  由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特点,其意志要靠具体的自然人来表达,签订劳动合同也要通过具体的自然人来完成。因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只要是在个人权限内,就应当认定用人单位已经确认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当中的这些条款也并不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全权做决定的,有些公司所拟定的劳动合同当中,全部都是劳动者应该遵守哪些规定,但用人单位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还有休息休假等这些条款都没有体现在合同中,这样的合同根本不受保护。
  
  

·劳动合同被篡改怎么办?
      劳动合同被篡改怎么办?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拽该是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到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已经劳动的劳动报酬。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用来约束双方行为......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
      承包人中标后,会和发包人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双方而言,签署一份内容完整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非常重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工程纠纷。和其它合同一样,工程承包合同里面也有一些必备条......

·企业倒闭员工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企业倒闭员工的赔偿标准有哪些?公司倒闭了之后,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对员工要怎么赔偿的问题,员工应当取得的收入应该要怎么支付的问题都很关注,很多人都不清楚企业倒闭后,应赔偿给员工的......

·一、什么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什么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以下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二)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建筑工程是个庞大而又复杂的工......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的受伤种类和情形很多,眼睛受工伤也是很常见的一类,眼睛受伤以后,可以依法进行工伤鉴定,按照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确定赔偿的适宜。工伤鉴定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按照鉴定程序得......

·劳动关系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工作才能生存下去,否则就很难解决基本的温饱,在工作之前我们通常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我们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同时监督用人单位承担起自身的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