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高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当中的规定项目来进行一次性的医疗费用和具体的误工费用的赔偿。(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事故一旦发生,那么后续的赔偿性的问题是大家必不可少的,具体点来说的话,赔偿的项目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是一般性的车祸损失赔偿项目当中是包括有一条费用,护理费用,护理费用,主要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21条所作出的。
  
  
  

·机动车牌照办理应该如何办理
      机动车牌照办理应该如何办理一、机动车牌照办理如何办理1、买保险(汽车合格证,发票,你的身份证),2、交购置税(发票,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发票。注意:免税的也要去),3、去......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版的内容是什么?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版的内容是什么?如今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十分发达,存在各种理财工具供投资者选择。在证券投资领域,国家早年间推出了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从证券公司融到股票或者拿到资金,......

·如何重新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在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无论是人身方面的还是财产方面的,此时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造成的损失情况。但就鉴定结果而已,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表示服气,这种情况下就......

·什么是涉嫌交通肇事罪?
      现实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肇事,并且造成了很严重的损害结果,此时其实很有可能会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在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那您知道什么是涉嫌交......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

·一、交通事故货运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货运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货运险的赔偿规定是有保险公司对于损坏的货物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保险责任中有一条就是关于直接损毁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的话,或者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和解的话,这时双方会签订一份关于该交通事故的赔偿协议,这份协议具有民事合同......

·一、年检营业执照一年交多少钱?
      一、年检营业执照一年交多少钱?营业执照是公司以及个体经营不不可或缺的许可证之一,营业执照每年必须通过相应的的年检程序,才能继续进行营业。费用是每年1200元。营业执照年检主要目的是为确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