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一、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一、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遗产房屋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房屋继承过户的费用有哪些?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只有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被继承人名下的这套房产才能称之为遗产,对遗产的继承不可能发生在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在世的话,可以把自己的房子无偿的赠送给他人,但不能称之为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都能继承房产。
  
  

·2018年购买两限房可以贷款吗?
      2018年购买两限房可以贷款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两限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但是两限房可以申请哪一种贷款申请就得看开发商的意思。开发商同意用哪一种贷款方式,你就做哪一种两限房贷款。购买两限房......

·房产纠纷有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纠纷有诉讼时效是多久?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时效。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二、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三、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四、房屋的权利......

·婚前房产协议公证有效吗,必须要进行公证吗?
      现今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前选择进行财产公证,特别是一些动产,例如现金、金银等。那么婚前房产公证有效吗,是否有必要去进行公证?我们在本文中将为您解答。一、婚前房产公证有效吗?1、只要内容......

·同父母同住遗产房就多分吗?
      同父母同住遗产房就多分吗?同父母同住也不存在多分的情况,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根据《民法典......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在现实生活中,离了婚的夫妻很少还会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被过户的一方会拿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了......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如何写按揭房赠与合同?拥有一套房产是现在很多人奋斗的目标,按揭买房是现在很多人购房的选择,一些时候就会出现想将房产赠与子女等问题,那么按揭房能增与他人么?当......

·夫妻离婚时两限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时两限房怎么分割?  一、两限房是什么?  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