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对方欠钱故意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故意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向办案人员及时提供,由法官决定采取拍卖或扣划的手段依法处理。要坚持依法讨债,不能以极端和过激的行为与债务人发生意外事件。3、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4、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5、 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其次,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二、起诉人民法院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只需25元。第二步:法院会给你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你开庭时间。第一次是调解。如果你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给你,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传票,公告费260元(哈哈……也会由你承担的),公告期满,你如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当然你会败诉的。第三步: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继续公告送达,费用300元),判决书上会写清楚你还钱的时间,即判决你在本判决生效七日内,将款项支付给原告,否则需要支付双倍迟延履行金。第四步:判决生效后如果你不履行判决(不把款项打给我,嘿嘿),不好意思,那我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到时法院的执行法官带着法警找你。综上所述,《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债务人有能力归还、赖账不还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受理费:法院送达开庭传票,第一次是调解,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
  
  
  

·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
      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一、个人借条需要明确还款期限吗?借条写还款日期好还是不写好双方协商而定,并没有好坏之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一、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那么,判决后借条不会退还。不过,债务纠纷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中......

·债务人法定权利?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jpg"alt="{ArticleTitle}"title="{ArticleTitle}"/>一、不赡养老人来争遗产可以吗?不赡养老人不属于法定不得继承的情形,如拒不赡养构成遗弃或严重虐待老人的,则丧失继......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作为债权人,难免要遇到债务人到期不还债的情况,此时就要自己想办法讨债了,比如:可以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利用法律去维权等。那么,法定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换句话说,债权人多长......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

·欠钱不还跑掉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跑掉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跑掉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受理后,欠款人不出庭或者是下落不明,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有规定说明,会以缺席判决。如果欠款人有担保人,欠款......

·公司债券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公司债券利率是如何确定的?一、公司债券如何确定利率公司债券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利率:1、企业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2、实际操作中,债券票面年利率在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 新《民法典》明确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