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挪用公款共犯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共犯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公款的共犯的证明标准
  
  1、内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的挪用公款中的共犯的区分:
  
  (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即谁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拍板的,应认定其为主犯:其他积极响应、参与策划,提出补充意见或修改性意见的人员,应认定为从犯;其他在主观上没有挪用犯意,而是由于某种原因被迫接受挪用犯罪意图的,应认定为胁从犯。
  
  (2)要从是否组织、领导、指挥、策划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上划分。即凡是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组织、领导、指挥、策划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或在实施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就应认定为主犯;而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认定为从犯;被迫参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活动的,应认定为胁从犯。
  
  (3)要从获利、分赃情况上进行区分。即一般来说,分得赃款比较多,获利较大的应定为主犯:分得赃款较少、获利较小的,应定为从犯;分得赃款最少、获利最小的,应定为胁从犯。
  
  2、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勾结的挪用公款中的共犯的区分:
  
  (1)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上进行区分。即如内部人员勾结外部人员将挪用的公款交与外部人员使用从而获利的,应认定内部人员为主犯,外部人员为从犯;如外部人员提出共同犯罪的,就应看他们在具体实施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参考分赃、获利情况。
  
  (2)从是否组织、领导、指挥、策划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上区分。
  
  (3)根据获利、分赃的情况进行区分。
  
  其次,应当根据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事前有无约定和是否分赃获利,对其应承担的数额分别加以认定。
  
  (1)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协商过获利后如何分赃的,按事先约定,按比例承担共同挪用数额,已经归还的,予以收缴按照事先约定分得的非法所得。未归还的,根据事前约定。各共犯按比例承担共同挪用公款的数额,并负责退还或退赔,收缴其非法所得。
  
  (2)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协商过获利后如何分配,而实际上没有获利的。在案发时,共同挪用的公款已经归还的,根据事先约定,按比例承担挪用公款的数额,并负责退还或退赔。
  
  (3)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没有协商获利后如何分赃,而在获利后已经分赃的。在案发时,共同挪用的公款已经归还的,按各共犯实际分得的非法所得,按比例承担,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在案发时未归还的,根据各共犯实际分得的非法所得,按比例承担共同挪用的公款数额,并负责退还或退赔,没收其非法所得。
  
  (4)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没有协商获利后如何分配,而在获利后没有来得及分配,就被有关部门或政法机关查获控制的。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各自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依不同比例确定各共犯承担的数额。公款未受损失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公款受到损失的则按比例退还或赔偿。
  
  (5)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没有协商获利后如何分配,事后也没有获利的。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各自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依照不同比例确定各共犯承担的数额,案发时未归还的,按不同比例退还或退赔。
  
  二、挪用公款的定义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有着严格的主体限制,它的主体限制在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如果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也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与帮助,可以说,没有他的帮助,根本无法完成公款的盗用。此时,我们也可以将其认定为挪用公款的共犯。
  
  
  

·欠网贷十万还不上该怎么办?
      欠网贷十万还不上该怎么办1、首先一定要让对方知道,钱我们一定会还,把凭证一定要保存完整,不管对方跟我们是什么关系,都应该写个借条借据,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双方就签订一个借款合同,约定借......

·结婚之后借钱是夫妻共同欠款吗
      结婚之后借钱是夫妻共同欠款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

·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
      如果发生刑事案件一般首先介入的是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反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管制包括拘留、监视、和逮捕等等,但是在后续的调查中确定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作案的......

·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 一、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
      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一、借条一定要借款本人写吗?借条也可以委托别人写,但借条上签字的必须是借款人本人。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网上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可以不还吗
      网上贷款没还会怎么样,可以不还吗?网上贷款如果利息在国家要求的范围内就必须要偿还,如果逾期没有偿还将会导致信用受损,出行或者教育方面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长时间拖欠不还的可以起诉一......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一、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调解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调解不还怎么办?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一)债权清理的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