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吗?

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吗?交付地点并不一定为合同履行地,具体情况如下: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法律依据《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对于合同履行地点的认定,需要由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以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后期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并履行法律义务,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更改或者起诉处理。
  
  
  

·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任何动作,随时想好,观察好,准备好再做。譬如进入匝道,切入高速道,换道,超车,驶向出口道,出口,等。车速越......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现在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严重交通事故会导致受害人死亡。对于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南京市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来看看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计算标准又是......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少不了对受伤的人员进行伤残鉴定,但这个鉴定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否则的话就有可能造成鉴定的结果是不被认可的。那到底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请跟随我......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

·汽车立逆向行驶扣分吗?有何规定?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每一家每一户基本上都有了自己的小汽车,所以说我们国家现在的小汽车是非常的多的。对于汽车我们国家是有道路安全法的,来保障我们的安全问题。但是也是有违反我们国......

·酒驾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近年来,酒驾醉驾越来越
      酒驾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近年来,酒驾醉驾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同时我国法律对酒驾醉驾的相关规定也愈加完善,那究竟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有怎么样的标准呢?而相关的惩罚又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立案材料?
      一、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原告......

·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由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交通警察根据事故发生的现场勘测和推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的口供得出的结论编制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编写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