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1、首先应该清楚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的姓名,借款金额的多少,利息按照何种方式结算以及利率,限制还款时间,违约或延期偿还的罚金,纠纷处理的方式等等。这些都应在借条中进行明确,如不加以明确说明,此借条未明确的部分将没有法律效力。但其实从日常生活中的借条出发,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的金额,债务人姓名和借款的日期,那么此借条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了。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为了借款而发生纠纷,那么此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并且人民法院也会予以采信。2、应当在借条书写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以此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冲突。还应该写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还款或者催款。3、出借人应当亲自看见借款人在借条上签字,以此来避免借款人借其他人名义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款事实并否认借条4、借条应该由借款人进行书写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可能会因内容不是原文而进行抗辩,否定借款事实。5、尽量避免容易使人产生分歧的语言。借条语言应规范严谨,简洁且语义单一,不至于让人咬文嚼字,对借条的基本内容最好不要以甲乙相称,而应该明确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姓名,以免分不清楚谁是借款人谁又是出借人。二、借条的利息约定是多少?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对于借条的书写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格式和要件内容的,涉及到借条的相关事项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后期可以利用借条来进行举证起诉并要求赔偿处理,具体情况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
      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欠钱15万一直不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文件,大部分合同上都约定了债权债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况发生。那么在转让合同权利时需要注......

·担保条款作为主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担保条款作为主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担保条款作为主合同生效条件是通过以下几种情况来生效。1、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2、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

·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

·界定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人们往往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混淆。而且大部分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民间借贷就受保护而非法集资就是犯罪。如何界定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其界定标准是什么,每种行为产生的结果有什么不一样。......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一、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1)必须是一......

·情人欠钱不还电话不接该怎么办
      情人欠钱不还电话不接该怎么办?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欠债不还起诉应该提交的材料是:1、诉讼状2、原告的身份证4、证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