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法院强制执行欠钱不还怎么办?
  
  1、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冻结他的财产,然后把他的财产还欠的钱,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3、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4、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综上所述,债务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单位欠款的直接责任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怎么对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
      怎么对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

·债务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吗
      债务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

·因为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承担清偿责任?
      基于同居关系而产生的债务,必须先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同居双方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个人的财产来清偿。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期间届满债权......

·刑诉法延长条款有哪些?
      为了防止人们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种刑事法律规范,由于日常生活中的非法犯罪的行为是较为常见的,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难点问题,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法之......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
      债务人欠债可以拘留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还不起债务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或者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

·挪用公款判几年,怎么处罚挪用公款罪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有挪用公款行为的,此时也要求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一定的情节,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之后追究其刑事方面的责任也才是理所当然的。那究竟法律......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