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有停工留薪的待遇吗?

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有停工留薪的待遇吗?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最新标准中是有停工留薪的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二、工伤应该得到哪些赔偿?(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造成轻伤二级的,那么只要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所存在的费用就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支付,从而对于停工期用人单位也是会如实的发放相应的工资,从而员工才能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在发生事故之后一定要先认定,才能得到工伤保险的认可。
  
  
  

·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
      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按照怎样的程序?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规范的一般性原则,该法规的颁布对一些民事法律规定都是有影响的。该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公民的权利、义务以及怎样......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一、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样子的?一般来说工程上如果出现了问题的话,那么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一定不会小,所以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来说是可以按照一些性质进行分类的,而且在工程上即使是一......

·社保工龄如何认定
      退休审批、工龄认定告知程序一、退休条件(一)退休年龄(政策依据《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文)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监外执行不能在工厂上班,仍然属于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自然是不能在这段时间当中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以及子女的工作。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并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

·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解除劳务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

·犯错误辞退代通知金需要赔偿吗?
      犯错误辞退代通知金需要赔偿吗犯错误辞退代通知金是要支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