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类房产是父母赠与的,不属于婚姻当事人的共同财产,分割这类相关的赠与房产。如有贷款的,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偿还这类罚款,按照房价进行折算这类房屋价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分割。
  
  如果说在离婚分割双方财产时涉及到第三方的财产时一般不会予以分割,那么在进行了离婚财产分割时也是首先要确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确定了财产范围和明细后也是会根据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处理。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但这样的合同也是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会对......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夫妻离婚后需要依据相关协议办理房产相关手续。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一、什么是房产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

·立遗嘱需要带房产证吗?
      立遗嘱需要带房产证吗?需要房产证,这是公证程序中公证处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之一《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

·一、私房动迁遗产继承份额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私房动迁遗产继承份额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

·广州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想必您从字面上也可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但是,这绝不是说所有在广州租房子的人都和几百万花钱买房子的人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就误解了广州租售同权的政策。不过对......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您的意义更是无需多说。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房子的产权而引发的一些家庭矛盾也越来越常见。您再对房产进行起诉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