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是多少?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是多少?
  
  一、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
  
  拆迁人支付的手续费,3元/平方米。
  
  注册费:由拆迁人支付。其中,住所:80元/套房;非住宅:(1)100(含100)平方米80元/箱;(2) 100-500(含500)平方米120元/箱;(3) 500-1500(含1500)平方米200元/箱;(4) 1500-3000(含3000)平方米300元/箱;(5) 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500元/箱;(6) 800元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下。
  
  房产证费用:免费一份,每份加收10元。
  
  证书印花税:由拆迁人支付,5元/份。
  
  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金额的1%计,双方各付50%。
  
  契税(由被驱逐者支付),其中住宅:投资的1.5%;非住宅:投资的3%。
  
  安置房屋产权证的费用主要由上述几个方面组成。应该指出的是,重新安置房屋的产权证费用因地而异。市民如需了解当地安置房房产证的费用,可登陆当地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二、安置房屋产权证办理方式
  
  1、房地产评估。在所在县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地产估价,买卖双方可以在办理之前决定谁负责估价费用。
  
  2、缴纳营业税。到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应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评估报告。
  
  3、办理产权转移证明。去房地产交易大厅,必须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方税规定)、房地产评估报告等。
  
  4、支付交易费用。可以向当地财政局缴纳契税,通常是3元一平方米的房子。
  
  5、获得房地产证书、注册费、生产费等是必需的。
  
  不能申请房产证的原因
  
  (1)开发商原因:
  
  1、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债务尚未还清;
  
  3、发包人未完成竣工备案工作的;
  
  4、开发企业多次出售该房屋(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力办理房产证的;
  
  5、开发企业破产或者被取消资格,不能办理房地产产权的。
  
  6、开发商未获得建筑面积的实测数据;
  
  7、开发商未按总体规划建设住宅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住宅区配套房屋,未通过综合验收的。
  
  8、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大产权”;
  
  9、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材料;
  
  10、开发商与小业主有争议,拒绝签发本应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
  
  (2)房地产本身或买家的原因
  
  1、房地产被法院查封;
  
  2、商品房有面积误差的,应当按照规定将一定范围内的多余面积退还或者退还购房差额。如果面积误差不解决,产权登记将无法处理。
  
  3、契税尚未缴纳;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提交的办理房地产证文件不合格的;
  
  6、一些购房者在购房入住后搭建违章建筑,导致规划部门没有出具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3)第三方原因:
  
  1、房地产证办理部门无故拖延或拒绝办理申请的;
  
  2、处理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机构)违反规定的。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因为租房而引发的纠纷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其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因为租房而引发的纠纷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在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协议书当中对常见的一些纠纷问题没有进行详细的约束。我国法院在处理房屋纠纷......

·征收方威胁要强制拆迁我的房屋,我应该怎么办?
      一、征收方威胁要强制拆迁我的房屋,我应该怎么办?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后出现违约的行为。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争执不下的问题。但是这时候按照合同进行协商往往是不可能的,我们大多数会采取诉讼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

·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的最长使用期限是多久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其实也就是获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但此时需要按照规定了办理不动产权证才行,也就是说所有人可以对商品房永久的进行使用。但现实中由于商品房所占......

·一、什么情况算是房屋买卖违约行为?
      一、什么情况算是房屋买卖违约行为?(一)、新房中的违约在购买新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