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怎么认定租房合同无效

怎么认定租房合同无效
  
  租房合同是否无效,首先应看是否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即: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三种情况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应批准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有效。
  
  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租赁合同应为有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要缴纳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办理离婚析产所需材料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

·购房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约定了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的,要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七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

·房屋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过户不
      房屋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过户不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向法院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