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公司不管应该如何办

工伤公司不管应该如何办
  
  员工负伤,如果是归属于工伤事故的,用人公司不以员工申请办理工伤申请的,员工或是其家属能够 在一年以内带上相关资料到本地的个人社保单位申请办理工伤申请。能够 参照下列作法:
  
  1、向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办理工伤申请,企业必须在安全事故产生的一个月内申请,假如企业不申请办理,则工伤事故员工或是其直系亲属在一年内明确提出评定申请办理。要递交原材料:工伤申请申请表格(劳动局的网址一般有免费下载)、与用人公司存有劳务关系的证明文件、诊疗病例证明等;
  
  2、假如历经医治伤势相对性平稳后存有残废、危害劳动者工作能力的,理应申请办理劳动者工作能力评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者工作能力评定联合会提交申请(一般开设在平级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
  
  3、依据不一样的伤残等级,得到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关键的赔偿是:医疗费用、一次性残废补助费、一次性学生就业补助费、一次性诊疗补助费、停工留薪期薪水、膳食补助金、陪护费等。
  
  4、假如员工沒有劳动合同书以及他证实存有劳务关系的直接证据,没法申请办理工伤申请,能够 先申请办理劳动仲裁确定你与用人公司中间存有劳务关系。历经劳动仲裁确定存有劳务关系后,再申请办理工伤申请。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理应评定为工伤事故:
  
  (一)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中缘故遭受安全事故损害的;
  
  (二)上班时间前后左右在工作场所内,从业与工作中相关的预备性或是结束性工作遭受安全事故损害的;
  
  (三)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岗位职责遭受爆力等意外事故的;
  
  (四)患职业危害的;
  
  (五)因工出门期内,因为工作中缘故遭受损害或是产生安全事故失踪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自己关键义务的车祸事故或是大城市城市轨道、货物运输渡船、火车事故损害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理应评定为工伤事故的其它情况。
  
  

·企业合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合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单位发生重大改变,公司辞退员工可以按照裁员的情况来处理,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正常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

·法律规定加班工资能扣税吗
      加班工资能扣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

·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许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辞退员工的......

·深圳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生活中工伤认定对我们日后的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我们在申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我们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并不是说提交了鉴定申请书以后就可以进行鉴定了。工伤鉴定还需要递交相关的材料和证......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举证?
      实践中发生工伤后,工伤职工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往往不知道在工伤赔偿纠纷中怎么举证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不知道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该怎么算,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错过诉讼......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1、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二条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辩护人的身份和地位,享有会见权、调查权、提出辩护意见权、取保候审及申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