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

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一、出借人与实际债权人不一致怎么办只要借款人确实实际取得了这笔款项,就应当负清偿义务。至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资金的人不相符合,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
  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该怎么做。二、借款人与放款人姓名不一致,有效吗1、如果借条是借款人本人签字,这个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借条中,借款人把债权人的名字写错,出借人应当及时纠正,如果没有发现能够及时还款也无所谓。3、如果债务人以不是债权人的名字为由不还借款,具有诈骗嫌疑,可以向公安局报案。三、起诉问题或承担责任1、借条上的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是同一人由谁起诉债务人这个肯定是借条上的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这是因为借条上的债权人是借贷合同的一方(出借人),实际出借人在借贷合同中并没有显示。2、 贷款合同上的债务人与实际债务人不一致,如何承担责任原则上以合同签字的债务人为准,有证据证实实际债务人的,名义债务人在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实际债务人承担责任。   ?尽管合同上债务人不是实际借款人,但合同是在其意思表示下签订,按照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合同借款关系即在其与银行之间建立,至于其与实际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他们内部关系,这不影响合同上债务人与银行间的合同关系。随着法律的完善,我们确确实实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只要自己在写借款的时候看清楚,写清楚,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然,能够毫无波澜地借款还是很必要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解决你的问题,但是,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者想知道更加完善的答案,请咨询。
  
  
  

·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时效独立存在中断有哪些问题?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会发生一些债务纠纷,而这些纠纷我们往往不知道如何解决,那么就让我们来带你们解决。司法实践中,有观念以为,在连带责任确保中,确保连带债务中各债务人时效独立存在中断有......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一、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

·有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有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有老赖欠钱不还向法院进行起诉,递交起诉状,最后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如果还是不履行的话还可以进行定罪量刑。因为这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

·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
      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一、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二、证券公......

·借款合同订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款合同订立要满足什么条件1、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币。......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按照约定发行的有价证券称之为公司债券。有价证券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因而债券的持有者和公司的发行人之间便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公司到期后根据......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获取贷款进行......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