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向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上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期限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对对方采取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强制措施履行。
  
  二、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不还只要超过了规定的时间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追讨这笔欠款,不管是以协商的方式还是以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都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进行证明,从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

·成为连带债务人有哪些条件?
      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违约的情况很常见,为了保障及时回收本息,金融机构往往要求个人提供担保,或者由担保人签署合同,承诺履行连带责任。当然,不是所有担保人都可以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成为......

·在我国怎么样的欠条才有效期?
      一、借条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

·公司欠债自然人股东有责任吗?
      公司欠债自然人股东有责任吗?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负债怎么处理?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积累一些共同的财产,当然也可能有共同的负债,故而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

·所谓借条的有效期即是指行使借条权利的诉讼时效
      所谓借条的有效期即是指行使借条权利的诉讼时效,当过了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后,债权人虽然还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债务人还款,但债务人一旦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债权人往往便会败诉。这笔债务便成......

·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
      一,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债务人在债权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意味着债务人放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抗辩权。省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讨论纪要第五条......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 发生债权转让纠纷,人们第一个想到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发生债权转让纠纷,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去法院起诉,那么选择到法院解决问题,首先要确定该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该法院才会选择是否应该处理。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