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一、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若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至于是否能够胜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实和审查证据,并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钱而不还钱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没有借条那么就要可以找其它的间接证据来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所以, 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尽量多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对于自己的胜诉权利才会更有保障。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相关法律当中有很多关于时限的规定,比如举证期限,答辩期限,罚款期限等等,现在不仅是在民法当中涉及时效的规定,在行政法当中也涉及较多,比如行政......

·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
      在生活中,个人在借款时,一般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约定利息,但同时,我们要知道约定利息这项权利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因此,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最好是注意相关问题。那么,约定借款利息要注......

·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怎么处理
      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前归还诈骗款,一样认定诈骗数额,可以从轻处罚。只能从犯罪情节上认定积极退赃,主动投案自首。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

·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哪些问题
      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哪些问题(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期间届满债权......

·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一、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上诉状上诉人: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

·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
      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一、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处2000元以上1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