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继承房子遗产税如何征收?

一、继承房子遗产税如何征收?
  
  继承房子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遗产税这个税种,但是在继承房屋的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支付一些费用,具体房屋继承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1)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5‰;
  
  (2)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2.5‰;
  
  (3)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1.5‰;
  
  (4)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8‰;
  
  (5)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4‰;
  
  (6)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 0.2‰;
  
  (7)10000万元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房屋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只要最后获得房屋继承权的主体,属于死者的法定继承人,那么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房屋继承权,都是会不需要缴纳税额的。但是房屋继承的主要目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在落实过户的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支付房屋房产证等相关费用。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房屋确权证用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面积还是人头?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面积还是人头?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但是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

·商品房限购现在几乎是覆盖到我国全国范围之内的
      商品房限购现在几乎是覆盖到我国全国范围之内的,这种大规模的限购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是造成了很大的干扰的。但是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一个比较正常的,良好的供需关系以及房地产的价格结构还......

·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
      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同样具备一定的生效条件。在房屋买卖中,通常合同的有效性是双方纠纷争议的焦点。那么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

·租房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租房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租房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租房安全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

·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淮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在生活中,有许多人或者家庭由于贫困无法负担房屋的租金,对此政府推出了公租房,低廉的租金可以提高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但是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也是有规定的,并......

·常见的家庭房产纠纷案例都有哪些?
      对于置业者来说签下房屋买卖协议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如果在房屋购买前后不注意细节处理的话很容易在日后自身房产纠纷事端。房产纠纷案件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为了避免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
      居住使用买房子70年后怎么办房子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情况是国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种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