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非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
《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106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表述可以总结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等义务或为夫妻共同利益而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格式是什么?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格式是什么?一、离婚债务债权法律规定1、《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
·公司欠款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公司欠款协议书范本是什么?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
·迟到一次罚款500是否合法
迟到一次罚款500是否合法劳动者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公司依法有权对员工的违规行为作......
·二级市场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
二级市场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一、什么是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也称证券流通市场(SecurityMarket)、二级市场(SecondaryMarket)、次级市场,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在......
·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有哪些?个人消费贷款办理条件?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
·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
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一、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是夫妻,那么你丈夫所有的债务(包括私债、银行债务、信用卡等)全部是两个人共同承担,除非在夫妻双方中一方不知......
·承销发行公司债券的佣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承销发行公司债券的佣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发行者在发行公司债券的核准批复下来后,除了可以自己发行之外,有不少发行者会将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承销给有承销业务的证券机构。但是这些证券机构帮......
·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
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无论在家人、朋友还是同事之间的借贷中,相互之间大多数都会打下欠条。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欠条如何打官司呢?而仅有欠条又一定能打赢官司吗?很多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