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观念交付占有改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观念交付占有改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二、占有改定的效力有哪些(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支配力,排除他们对该物的任何请求。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此物已经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物非为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所有权人能够行使取回权。对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时该物为债权的给付标的物时,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力。所有权人得直接支配该物,在请求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债权人不得为异议。但该物已由债权人请求法院扣押时,所有权人能否对抗,则有不同意见。债权人所信赖的是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其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的财产应为债务人的实有财产,债务人占有他人的物不应该包括在内。而且法院的扣押,不具有替代占有转移于债权人的效力,债务人未为交付或替代交付,第三人也未取得直接或间接占有,不适用善意取得。2、不法行为人。占有改定取得该动产的买受人为所有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动产,任何人不得妨害。第三人侵夺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该动产。第三人损毁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第三人妨害该动产时,可以请求妨害的预防。3、直接占有人的继承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不得超过被继承人享有的范围,被继承人财产上的负担也拘束继承人。因而所有权人如同直接占有人,不管继承人是否善意,都可以向继承人主张物权。在直接占有人为法人时,法人分立、变更的,所有权人可以向分立、变更后的法人主张物权的效力。4、恶意从出卖人处受让该动产者,包括受让所有权和取得质权的第三人。恶意从直接占有人受让物权并取得物的占有者,该转让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为无权转让,该第三人不得对所有权人主张取得所有权。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要求,在于使第三人知晓该物权的变动,因而谨慎交易,避免受到物权的支配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的不当侵害。使外人知晓的方式,动产的交付是其中的一种。但是其于因交付公示之外,使人知晓物权的变动者,即使没有物的现实转移,也已具有公示所应有的功效--使第三人知晓物权的变动,足以警醒第三人,使其为正常的交易。因而此时第三人没有保护的正当理由,不得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二)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得对抗第三人即为善意取得动产的第三人,包括取得所有权及质权的人。取得所有权的人所有权在第三人善意取得时归于该第三人而消灭,取得质权的人该所有权负有负担,该第三人行使质权变卖该动产时,所有人不得提出异议。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转让行为发生后,转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只是取得对动产的间接占有。因此受让人只是一种观念交付的占有,而不是现实的占有,这就使这种占有欠缺一种外部表象,人们很难从占有这一表象确认谁是真正的物权人,即这种占有不具有公示性。换言之,当事人达成的占有改定的约定,仅在当事人彼此之间产生效力,动产物权的变动也只能在当事人之间生效,不能对抗第三人。(三)出卖人出卖人以占有改定为二重买卖对第一买受人的效力出卖人对第一买受人以占有改定转移所有权后,也对善意的第二买受人以占有改定方式出让所有权。很多人可能理解不了占有改定的法律含义,通俗点来说,就类似于把自行车卖给对方,但是现在还需要继续使用该自行车,签了自行车转让合同以后,可以再签一份自行车租赁合同,等租赁期限到期后,再把自行车交给对方,这就属于占有改定。
  
  
  

·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这两者都属于一种鉴定的形式,但是却有很多的不同。如果对其了解不清楚的话,就很容易混淆。所以,掌握相关的知识是必要的。对此......

·60岁以上出车祸有无误工费
      60岁以上出车祸有无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一、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汽车保险里的“不计免赔险”,正式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怎么赔?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是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

·由谁交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是怎么收费的
      要是夫妻选择起诉的方式来离婚的话,那么就要严格按照我国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进行操作了。此时要求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交纳一定数额的离婚诉讼费。但最后应该是由谁交离婚诉讼......

·多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什么具体规定?
      随着我国基础道路设施的迅速发展和不断改善,各种事故的发生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引起纠纷最多的多方责任的事故发生率也不断提高。但是国家法律对多方肇事的责任评定不够完善,地方政策不......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算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了,交通部门在乡下幼儿园的交通监管方面的力度不够到位,所以屡屡发生校车超员的事件,那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去管呢,除......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