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谁付责任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谁付责任?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的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1、一种意见认为,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主张这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依此文件,可以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建筑行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属于违法行为,此发包行为无效,而农民工实为施工单位利益而劳动,施工单位是实际利益获得者,因此,应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第二种意见认为,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其理由主要是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劳务承包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与施工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不能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总之,农民工在工地施工过程中死亡的这种状况,施工单位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施工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农民工的家属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我国的基本政策就是依法治国,对于违反法律的人国家和政府决不姑息,工程质量偷工减料就是一项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要加以举报才行,那么对于工程问题怎么举报了?下面就由本......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事件,不同地区的管辖机构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的,视地域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划分。......

·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竣工后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有哪些?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这样工程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那么,竣工后单位工程......

·派遣员工合同到期赔偿金由谁承担?
      派遣员工合同到期赔偿金由谁承担?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资金。建设方和施工方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写清工程款金额及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工程完成某个环节,建设方支付一笔工程款......

·劳务派遣裁员赔偿有代通知金的依据是什么?
      劳务派遣裁员赔偿有代通知金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是用工单位倒闭,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只需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新到新的用工单位上班。1......

·员工刚转正辞退要补工资吗
      员工刚转正辞退要补工资吗?刚转正辞退的话不需要补工资,但需要结算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

·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
      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一、离退休工人可不可以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其实严格从法律上讲,离退休人员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不再依靠土地,所以不应该再得到征地补偿款,除非当地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