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
  (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企业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四)并购贷款最高额度为并购交易对价的50%。
  (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六)并购企业为境内注册企业,目标企业注册地不限。
  (七)要求提供足额的有效担保。
   二、并购贷款的利率计算
  银行贷款-最新基准银行利率表
  各项存款利率
  活期存款0.35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2.60
  半年2.80
  一年3.00
  二年3.75
  三年4.25
  五年4.75
  各项贷款利率
  六个月5.60
  一年6.00
  一至三年6.15
  三至五年6.40
  五年以上6.55
  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4.00
  五年以上4.50
   三、并购贷款的申请流程
  (一)贷款申请人填写《并购贷款需求登记表》,通过受托会员单位向联交所提出并购贷款申请。
  (二)由联交所向合作的银行进行推荐后,银行对申请人进行法律审查、风险评估以及估价、贷款评审等审查审批,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联交所。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银行要求提供足值担保,如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等。
  (三)银行审批通过后,银行将与贷款人办理并购贷款的相关手续
  (四)符合上述条件后,银行发放并购贷款,并通过联交所结算。
   四、申请并购贷款的注意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在意向受让过程中即可通过委托会员单位提出并购贷款申请。
  (二)挂牌转让项目的并购贷款申请金额不得超过挂牌价格的50%;协议转让项目的并购贷款申请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格的50%。
   申请并购贷款对于现在的企业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并购贷款有别于普通贷款,近10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并购贷款,但还是有些企业对并购贷款不甚了解,故而为帮助广大企业了解什么是并购贷款,现综述了以上有关并购贷款申请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得转让债权债务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不得转让债权债务的合同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

·夫妻债务未还清离婚怎么办
      夫妻债务未还清离婚怎么办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即使是私人之间进行借款,表现的很随意,但此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应当实际签订借款合同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最新借......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一、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

·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它的利息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对于利息的约定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那么,我国法......

·怎么样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怎么样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生活中,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有的借款人不知道如何打借条,还有的借款人不知道如何打借条才有效,因此,出现了许多借条无效、借条约定不明的情况,这都给债权人的债权造......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一、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非丧失诉权。故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