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购房一次性付款流程

一次性付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费用(包括房产费、物业管理费、相关手续费)等,在购房者有足够的资金做为后盾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款不仅可以减少利息支出,还有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下面是为您介绍的购房一次性付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购房一次性付款流程
  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
  (1)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
  (2)收据换领:经确认到帐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中心换领收据。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楼宇认购书》原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选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凡身份证、护照上无中文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提供由我国境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用名的公证文书原件)。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清楼款证明(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1)交付通知书的收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将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或当事人签收。
  (2)交付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及《入住指引》。
  6、办理《房地产证》
  (1)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与《商品房交付通知书》一并发出的《办理房地产证须知》。
  7、领取《房地产证》
  (1)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2)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身份证、《办理房地产证回执》原件。
   二、一次性付款的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交付的房款;
  2、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3、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
  4、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明确地写出来,并附一张项目公摊的平面图纸;
  5、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要确保合同无空白处。
  以上就是购房一次性付款流程及注意流程的大致介绍,由于一次性付款的购房风险比较大,购房者不仅要有足够的资金,还需要在购房前谨慎选择可信的开发商,若是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或者工程烂尾,那购房款极有可能打水漂,如果还有疑问则需要在找专业的律师询问,以便获得更好的建议。
  
  
  

·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再婚夫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往往也有了自己的个人财产,甚至有的还有个人的房产。那么日后要是再婚夫妻离婚的话,这个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呢?这是很多人都想......

·离婚财产分割房本如何换名?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本如何换名?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

·购房时候可以把违约金写多高?
      购房时候可以把违约金写多高?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
      二房东可以收取转让费用吗?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二房东才可以转租并收取转让费用。转租的限制条件主要是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因为租赁权权能及性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明确转租权的存......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
      在外租房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益了,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这个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呢?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该怎么办......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贷款买房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够拿到首先
      贷款买房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够拿到首先,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开发商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