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收集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资卡等,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劳动者辞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或诉讼,最多也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除以上惩罚外,用人单位还将面临以下风险:1、因未签合劳动同,员工可能会随时辞职,且较大可能无需向单位赔偿。这样一来,单位对员工的约束力变弱,单位的用工管理将面临各种变数。2、将不能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且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单位将无法证明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和录用条件,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二、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1、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的效力。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9、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综上所述,有些公司不和入职的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过错,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从入职后次月开始计算。这里的双倍工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者实发的工资作为基数。公司拒绝支付的,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要分情况。若此人当月发生了收入后去世,且此部分个税应于下个纳税期申报缴纳,那其当月收入可以免交个税。若是当月申报的话,还是需要缴纳的。纳税人死亡,向个人追缴......

·在我国工伤鉴定下来多久赔偿
      我国的劳动关系在有些时候是显得非常微妙的,比如说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其实大多数的用人单位会对工伤赔偿的事情进行推脱。往往就是因为工伤赔偿的问题,引发了非常多的劳动纠纷。其实劳动者本身......

·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
      在建筑工程的运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在整个工程是尤为重要的一部分,相关工作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鉴定。那么,您知道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规范吗?根据相关规定,质量鉴定书的主要内容......

·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9级的赔偿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产生停工窝工损失的承担
      关键是要正确界定损失与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因果关系不应判定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停工损失费的承担,必须先分清哪些损失是无效合同造成的,哪些损失与合同效力无关。对于因无效合......

·人力资源部怎么安抚辞退的员工
      人力资源部怎么安抚辞退的员工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简易版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简易版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简易版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21世纪,有些人可能会面临着签订了有年限的劳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21世纪,有些人可能会面临着签订了有年限的劳动合同却无故被辞退,而这时我们就会想到被辞退后的种种事情,违约金、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的购买以及公积金的缴纳等。下面我们就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