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结婚后个人债务是否还需要共同偿还?

结婚后个人债务是否还需要共同偿还?结婚后个人债务原则上并不需要共同偿还,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二、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民法典》(2021.0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依旧由个人偿还,若债权人有理由认为自己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且任何一方配偶并不能举证说明自己并不知情自己欠债了的,就需要先偿还债务,然后向自己的配偶追偿。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处理新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在当今的经济社会里,民间借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一天都会发生。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也常有发生。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就是利息的计算、支付。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

·被他人强迫写借条是否有效
      强迫写借条是否有效“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

·别人欠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

·借条最长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借条最长的时效一般是多久在借款活动中,我们要知道的是,借条是有时效限制的。那么,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长呢?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有在借条的有效期内,债务人才会心甘情愿的还钱。......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
      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可以贷款吗?网签备案合同撤销后还是可以贷款的,贷款跟网签备案合同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

·贷款担保证明及所需材料 近来物价上涨,很多时间钱变得不值钱
      贷款担保证明及所需材料近来物价上涨,很多时间钱变得不值钱了。当有人急需一笔钱,或者需要投资的相应资金,则会通过贷款的方式筹集到钱,但是对于贷款缺乏相应的知识,贷款过程中可能会发生......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可以吗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是可以的,前提是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如果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签订的合同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