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是多久?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应当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量,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岁以上的,不超出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出5年,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予以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障规则。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于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需要首先由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事故的形成原因来进行合法的调查,对于属于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的,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进行赔偿的,但如果是医务人员违规操作,或者违法致伤的,那么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工作压力伴随着经济发展与日俱增的现在,长期的伏案工作,还有一些长期在露天环境维护和促进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建筑工人等等,给身体带来了不利......

·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

·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患方)一、患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与患者关系二、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三、申请调解......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发展下,我国医疗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医疗损害责任仍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纠纷带来诸多的困难,从......

·医疗费:其计算方法是
      医疗费:其计算方法是,一般而言以发票为准,如果有复印件也可以提供,但证明力没有原件大。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方法是,其计算方法是,100元×受害人住院天数三、营养费:其计算方法......

·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一、医患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

·医疗纠纷法律问题如何解决?
      医疗纠纷法律问题如何解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同时产生的医疗纠纷法律问题越来越复杂。医疗纠纷不是单方面,一是公民的财产权和生命健康权,另一方面是医院的权益。维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