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般的工程项目都是有一定周期的,在正常情况下工程是不会延期的,但是也会有特殊情况发生。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一些情况发生了工程延误,就需要面临索赔。那么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的方法是什么?这些问题就是我们带给您的内容。
  
  一、工期延误损失的计算方法:
  
  1、总费用法:较简单,基本思路:按现行计价规定计算索赔值,另外也可按固定总价合同转化为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以承包商的额外成本为基础加上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作为索赔值;
  
  使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值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 合同实施过程中总费用计算是准确的,工程成本计算符合现行计价规定,成本分摊方法、分摊基础选择合理;实际成本与索赔报价成本所包括内容应一致;
  
  (2) 承包商的索赔报价是合理的,反映实际情况;
  
  (3) 费用损失的责任,或干扰事件的责任与承包商无任何关系。
  
  2、分项法:按每个或每类干扰事件引起费用项目损失分别计算索赔值的方法。
  
  特点:比前者复杂,能反映实际情况,为索赔报告的进一步分析提供依据,应用面广。
  
  3、因素分析法:亦称连环替代法,将各指标按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分解为若干因素指标连乘形式。
  
  索赔依据: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二、工程延期情形有哪些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迟延开工的时间。
  
  2、虽然进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审批手续未办妥等。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7、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勘察报告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8、发包人增加合同外工程的,该工程另行计算工期,在原合同工期中顺延。
  
  9、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等累计超过8小时的(本条在2013版施工合同中已经删除,所以本条并非必然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部分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约定停水、停电、停气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10、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因发包供应材料迟延造成工期延误的。
  
  11、不可扩抗力,如台风造成、政府指令(如高考、召开重要会议)要求停工等。
  
  12、非承包人原因而发包人要求停工的。
  
  13、非承包人原因而监理单位指令停工的。
  
  14、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完成隐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开挖重新验收,且验收结合格的。
  
  15、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16、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已完成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承包人为避免损失扩大暂停施工,但最终确定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的。
  
  17、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问题、相邻关系等问题,相关第三人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的。
  
  18、因异常恶劣气候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的。
  
  19、不利物质条件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
  
  20、其他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工程工期延误损失计算的内容。在工程工期延误时,对于损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计算,同时在索赔时要合情合理,毕竟会遇到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请对承包方多一些谅解。如果您现在处于纠纷中,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他们将会给予你专业的指导意见。
  
  

·盐城工伤认定去哪里,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工伤认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不少职员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支付职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职员是可以到的当地有权受理工伤认定请求的地方,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请求的。需要......

·刚签了劳动合同想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刚签了劳动合同想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

·主动辞职是否有辞退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

·定损有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定损有没有误工费,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车子出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仅仅是车辆受到损坏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索赔误工费,对方全责只能是要求对方为己方垫付全部修理费用而已。如果......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

·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吗
      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吗?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

·员工自动离职有什么后果
      员工自动离职有什么后果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

·工伤补偿有哪些?
      近年来,许多工地因为施工过程对工人造成损伤,造成工伤事故,引发双方矛盾。在发生工伤后,如何向工地负责人合理索赔是人们所关注的话题。那么工伤补偿有哪些,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今天就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