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

在外租房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益了,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这个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呢?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惑。
  
  一、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
  
  一般根据双方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具体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以签订日期为准。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可以更改吗
  
  
  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三、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注意事项:
  
  (一)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二)出租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以上就是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生效时间的相关资料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所有的条款,避免以后为自己造成损失,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婚前财产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婚前的房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规则,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原则上是均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夫妻离婚房是老公名字怎么办?
      离婚在现今社会已不再是鲜少有的现象了,您对于离婚的态度也越来越开明了。但是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显然成为离婚后最令您关注的问题之一了。婚前没有商量好房子的分配,婚后就容易产生矛盾。很多人......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自然也需要与出卖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购房人要先了解合同应该具备的内容。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的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的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
      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已购公有住房进入市场的买卖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对买卖双方当事人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

·离婚按揭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离婚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向来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疑难点,一般情况下,双方会对财产如何分割产生分歧。如果在财产分割上要把结婚时按揭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其中一方,要如何操作?离婚按揭房过户费用是......

·盗窃学生合租房是入户盗窃吗?
      在生活中,许多年轻人由于刚进社会,经济条件不富裕,需要租合租房来缓解住房压力,减轻经济负担。但是由于小偷十分多,小偷经常会进入房屋进行盗窃,那么合租房被偷是否能够认定为入室盗窃呢?......

·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一、签完房屋预定合同可以毁约吗?签完房屋预定合同是不可以毁约的,毁约的话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违约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