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判决书到哪里查

现在很多出了交通事故的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判决书到哪里查,这个事情会导致您有点不稳定的心理,焦急的等待,又怕错过了会造成更大的后果,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查询方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1、您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不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只有2014年及以后判决的案子,而且网上的更新速度慢,等判决书生效后才会上传。
  2、如果是自己的案子,建议还是自己到法院领取,以免耽误一审上诉时间或其他。
  3、事故认定书到交警队查询;判决书到法院查询;
  4、凭本人身份证即可。一般情况下会直接通知代理律师,可以及时和主审法官联系,
  5、可以打电话找当时的书记员询问情况。
  6、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案件的具体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法规依据的条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
  三、交通事故判决书下来了如何领赔款
  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原告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原告名字开户的银行卡、判决书或委托代理人、写委托书去保险公司理赔中心或法务部,即可直接让保险公司按判决书确定的数额转款,不必经过法院;   如果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汇入法院账号,按法院规定的案件款发放时间,带相关手续找主审法官,去财务室办理领款事宜。如果未按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缓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上面我们介绍的几个交通事故判决书的查询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还给您介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问题,出了交通事故该如何领赔款的问题,其实与其纠结于交通事故判决书到哪里查询,还不如咨询网站的律师为您解决。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交通肇事罪造成了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害人赔偿的问题。当然,我们最常见的是关于物质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
      本身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有醉驾情况的话,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要是在醉驾的情况下,还发生了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话,此时醉酒驾......

·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心存
      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心存侥幸,喝酒后开车。被交警查到后,经过测试构成醉驾标准的,交警会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如果没有其他情节的话,醉驾当事人会被法院......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怎么赔偿?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怎么赔偿?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

·我们在租房时,一般都会被出租方要求交纳一定的押金,然后,在租
      我们在租房时,一般都会被出租方要求交纳一定的押金,然后,在租房合同到期后,出租方再返还押金。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通常租房押金交多少才合法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

·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一)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

·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一、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