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时候,您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国家制定的有拆迁补助的相关法规,拆迁补助款不仅仅包括对拆迁房屋的补偿,其中还有一些其他的补偿款项。补偿的聚体数额由各地政府自己制定,不过补偿的内容大概都是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都有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目前拆迁补偿的内容主要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附着物补偿、还有就是因为拆迁停产而造成的损失。这些都是拆迁补助的范围。不过,现在各地拆迁补助的数额都是公开、透明的。而且补偿款的发放那也是受监督的,所以您尽可放心。
·合肥滨湖租房备案要什么手续材料
生活中很多合同是需要备案的,租房合同也是需要进行备案的,从一定程度上说合同备案是对合同双方的一种保护,承租人好不容易和出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这时候还需要去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那么......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货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确定拆迁补偿款,这一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体现。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新......
·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买房可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了。购房者千挑万选,确定好满意的商品房后,接下来就是和开发商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了。这份合同非常重要,会写清所购商品房户型、单价、总额及......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一、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1、开发商已无资质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本身已经失去办理楼盘产权的资格,自然也无法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具体而言,可能有以下......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怎样判决呢?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
·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期间房子归属是谁
其实,大街上每天人来人往的那么多人,可能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不一样的问题。就拿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来说,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各种各样的非常多的。比如说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将房子的产权给了孩......
·现在公民买房子不是一定要凑够了全款之后才能购买的,根据相关政
现在公民买房子不是一定要凑够了全款之后才能购买的,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其实可以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此时也要求购房者自己支付了首付款,就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此时买房子首......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一、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可以,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