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上述规定符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实践性特征,即应当将实际交付的借款数额确定为本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1.证明夫妻合意的举证责任在债权人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债权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具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借据,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

·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

·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应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在本质上属于借款合同的范畴,而借款合同又系实践性合同,需借款交付后方可成立生效。故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原告一方面需要提供借据等借款凭证从而证明借贷合意或者说是借贷关系成立......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1、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

·欠钱不还父母名下有房产可以执行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父母的房产,失信被执行人也有份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占有的房产份额。2、如果房产完全属于父母,父母是没有还款义务的,法院不可以执行该......

·什么是砍头息?
      民间借贷出借人将全部或部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即通俗所说的“砍头息”,这相当于借款人尚未开始利用资金,就要先为借款付出代价,使得借款人一开始就不能获得借款的全部金额。这种做法将导......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

·欠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
      欠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1、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你的债权人因为你长久欠钱不还而到法院起诉你的话,那么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欠款证据以及双方规定的违约金等,判决债务人还款。债务人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