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市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现如今不管办理的是什么事情其实都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的,并且在办事的过程中,还会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www.nj64.net。(一)、申报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南京债务律师网。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

  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离婚案件。而离婚案件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因此请一个律师也是非常重要的南京债务律师网。但是有的家庭没有钱请律师。所以他们比较困惑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本站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南京债务律师网。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1、依法请求.

  铁路职工犯醉驾是否会被辞退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醉驾,那么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是可以辞退该员工的。醉驾构成刑事犯罪,这是比较严重的,刑事处罚是六个月以下的拘役。铁路职工是公务员,更应该遵守法律规定,铁路职工因醉驾开除是很可能的,单位有权作出这样的处罚而不用承担责任。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南京债务律师网。另外,如违反劳动合同的关于解约的相关约定的也可以开除。1、员工醉驾是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醉驾,那么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怎么处罚?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但是要注意的是,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南京债务律师网。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如果行为人虽然采取了防止既遂的犯罪结果发生的积极措施,但实际上未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或者该犯罪结果未发生是由于其他原因所至,则不能认定作为人是犯罪中止,而应认定为犯罪既遂或犯罪未遂。二、共同犯罪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共同犯罪中.


南京市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 | 南京市六合区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职工通过修改单据骗领工资属于什么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赔偿吗。
      我们是一家汽车修理厂,为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对漆工采取的是承包计件的方式发...

  • ·没经同意,甲在乙私人山里修一条公路,可索要补偿吗?程序怎样的?
      没经同意,甲在乙私人山里修一条公路,可索要补偿吗?程序怎样的?...

  • ·我在工地上受伤应该怎么办
      我在工地上受伤应该怎么办...

  • ·今零点我开车过红绿灯时,我右转弯,转大了转到左边车道上,又丛左边车道上掉头行到停止线上。谢谢解
      今零点我开车过红绿灯时,我右转弯,转大了转到左边车道上,又丛左边车道上掉头行到停止线上。谢谢解答...

  • ·我父亲在工地从三层摔到二层,把腰椎摔断了,能鉴定几级残废?
      我父亲在工地从三层摔到二层,把腰椎摔断了,能鉴定几级残废?...

  • ·十三岁少年强*少女,十三岁的少年强*少女是不是会等到其年满十四岁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岁的少年强*少女是不是会等到其年满十四岁在追究其法律责任请问详细的判法...

  • ·合伙人能向其索要其经济赔偿吗?
      你好!我想向你们咨询个问题。在有合伙合同的情况下,有一方强行要求退伙,但是合同上没有要求在有损经济利益的情况下赔偿损失给...

  •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在杨镇无照驾驶,车没手续,怎么处罚。车倍扣,还能反还个人吗?...

  •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一、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能进行吗?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

  • ·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哪些
      对于当事人来说,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目的就是想以较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来换取较大的收益。而具体在对交通事故进...

  • ·商标登记续展需要什么材料
      ?一、商标登记续展需要什么材料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

  • ·国企校招签完合同也能毁约吗?
      国企校招签完合同也能毁约吗?国企校招签完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毁约的。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是对方存在着过错。当然可以...

  • ·发现对方出轨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避不开出轨,不是自己出轨,就是对方出轨。对方出轨的,会对自己的身心造成伤害,那对方出轨的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要想能够...

  • ·购买假币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购买假币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购买假币罪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计算抚养费工资标准是多少钱?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那么计算抚养费工资标准是多少钱呢?在计算抚养费上其实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应根据自己实际家庭情况适当...

  • ·刑事诉讼法返还保证金手续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涉嫌情节轻微的,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其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

  • 相关机构:
    ·江苏省看守所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
    ·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程桥人民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市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Copyright www.nj64.net
    南京债务律师网